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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外合资工商服务公司设立条件

来源:外商独资企业注册    发布日期:2017-12-20

符合投资企业注册资本和投资总额的有关规定。设立外商投资工商服务公司应向审批部门报送下列材料,。投资各方的银行资信证明、注册登记证明(经公证,复印件)、场地使用协议书(原件)和房地产权证明(复印件)投资方公司经公证认证的开业证明并附翻译件。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。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及附件(需由投资方法定代表人或持有授权委托书的代理人签字)。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章程(需由投资方法定代表人或持有授权委托书的代理人签字)。法定代表人和董事、监事成员委派书及身份证明复印件。投资者的合法开业证明复印件,需附法定代表人证明函(原件)及其身份证明复印件。

  中外合资工商服务公司注册主要依据

  1.《外商投资租赁业管理办法》

  2.企业类型:独资、合资

  3.前提条件:

  1) 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美元;

  2) 符合投资企业注册资本和投资总额的有关规定;

  3) 有限责任形式的租赁公司经营期限一般不超过30年;

  4) 拥有相应的专业人员,高级管理人员应具有相应专业资质和不少于三年的从业经验。

  设立外商投资工商服务公司应向审批部门报送下列材料:

  (1)申请书;

  (2)投资各方签署的可行性研究报告;

  (3)合同、章程;

  (4)投资各方的银行资信证明、注册登记证明(经公证,复印件)、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(复印件);

  (5)投资各方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最近一年的审计报告;

  (6)董事会成员名单、董事、监事委派书及以上人员身份证复印件;

  (7)高级管理人员的资历证明;

  (8)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;

  (9)场地使用协议书(原件)和房地产权证明(复印件) ;

  (10)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;

  (11)投资方公司经公证认证的开业证明并附翻译件。

  以上材料请提交一式两份

 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申领营业执照所需文件清单:

  (1)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

  (2)授权委托书

  (3)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

  (4)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及附件(需由投资方法定代表人或持有授权委托书的代理人签字)

  (5)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章程(需由投资方法定代表人或持有授权委托书的代理人签字)

  (6)董事、监事成员名单

  (7)法定代表人和董事、监事成员委派书及身份证明复印件

  如不设董事会,则提交执行董事、监事委派书及身份证明复印件

  (8)投资者的合法开业证明复印件,需附法定代表人证明函(原件)及其身份证明复印件;外国投资方需

  提供经公证和认证的合法开业证明

  (9)注册地产权证、房租赁合同原件

  (10)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

  (11)法定代表人照片2张

  (12)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(批复及批准证书)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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